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23〕24号)。2024年7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“四减四增”行动实施方案》(鲁政字〔2024〕102号),要求“各市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,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,制定实施方案,全力协调推进。”为贯彻落实国家、省有关要求,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统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和“四减四增”重点工作,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《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“四减四增”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实施方案”)。我院大气与气候变化研究所承接了《实施方案》编制工作。
自项目开展以来,项目组与大气处相关负责同志密切沟通,逐条梳理国家、省方案中涉及我市的任务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形成了征求意见稿。征集了26个市直部门(单位)和15个区县(功能区)意见,根据反馈的意见完成三轮次修改,并经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、会签、公平性竞争审查、合法性审查等,最终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。为更好的完成项目工作,在圆满完成合同规定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《大气环境形势分析报告》两项工作之外,对任务内容的当前开展情况调研了各相关市直部门,根据各部门的反馈编制完成《实施方案支撑材料》,以及针对有实施难度的任务内容,对相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,查阅环评、排污许可等手续材料,形成《调研报告》。



11月25日,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在龙奥大厦组织召开了“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“四减四增”行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验收会”,成立了验收小组,市局大气处相关负责同志和项目组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。会上,项目组对项目成果进行了详细汇报,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的整体汇报,审阅了《实施方案》等4项成果,经质询与讨论,一致认为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规范、齐全,目标明确,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合同任务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、同意通过验收。
下一步,我院将总结经验成果,继续完善技术体系,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和服务。
